2016-52-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3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6]52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我校2016年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
(一)项目分类、资助对象条件、资助金额、研究周期:
1.新药研究基金:具有高级职称;有在研校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年龄在57周岁(1959年12月31日)以上者不能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申报。每项资助15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2. 博士创新基金: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1981年12月31日)以下;在研校科研基金、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做为申请者申报。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为不超过3年。
3. 面上基金: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任职期间已获得过校科研基金、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做为申请者。自然科学领域每项资助1.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每项0.2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二)其他资助研究领域、资助条件等具体事项详见《通知》。
(三)申报截止时间:12月8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
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需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及汇总表。《申请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七份,《申请书》word版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评审程序及验收详见附件《通知》
联系人: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
附件2:申报汇总表
附件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主题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校基金 申报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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