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科研创新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3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6]53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科研创新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我校2016年校级科研创新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
团队首席专家及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具有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其他研究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材料必须是近5年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等;已获得教育厅、教育部、国家自然基金委等主管部门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不能申报;且首席专家、学术骨干、主要成员等人员只能参与一个创新团队,不可存在交叉。
(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项目:
工程中心主任原则上在50岁以下,具有教授(研究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心固定编制人员在10人左右,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
实验室主任及各研究方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在55岁以下,具有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必须是近5年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等;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资助的实验室不能申报;现任实验室主任不能成为新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
二、资助额度及建设周期
总资助额度为180万元,每项资助30万元(人文类资助15万元),3个类别各资助2项。建设周期为3年,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报截止时间:12月8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每项申报限80个页面,一式七份,上报申请书的同时报送word文档编辑的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具体事宜包括评审程序及验收条件详见附件中《通知》。
联系人: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邮箱:zydeykjk@126.com
主题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校级创新体系建设 申报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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