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07 13:48
来源:
科研发〔2019〕41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通知》的通知
现将组织申报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黑龙江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
2.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需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3.中医诊疗技术及平台建设属于公益类项目,可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无需企业合作或提供资金配套。
4.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逾期未结题超过5项的,在立项时予以限制。
(二)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及科研基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经费要求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及研究内容,应用示范类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0-300万之间,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50-100万之间,平台项目支持额度500万元左右。
(四)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
此次研发计划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就绪标准及细则)。
(五)项目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科室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项目申请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请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六)项目执行期2-3年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0.160.180:8180/pmshlj/default.html),申报人在线注册、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到申报单位。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
三、项目推荐
大学各附属医院择优推荐,每个医院限报3项,每个病种限报1项。各高校申报由省教育厅推荐。单位如有信息变更请与技术咨询联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受理时间
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8时,届时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8时,届时推荐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琳晶、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2.技术就绪评价标准及细则
3.2019年黑龙江省中医药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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