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9-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8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5]49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科技处《教育部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材料。教育部要求所有报奖的项目,需要在教育部进行成果登记,教育部成果登记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在7月1日开网后再进行登记,时间可能来不及,所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现在可以先进行成果登记。推荐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奖种为每个项目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可于2015年7月1日后与科技科联系获得推荐号和校验码。本次报奖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请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通知,推荐,教育部,2015,关于,登记,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技术
A楼——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
B楼——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
C楼——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22号
D楼——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28号
E楼——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33号
F楼——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05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