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8-关于转发《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三届精神、心理卫生分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9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5]48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三届精神、心理卫生分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三届精神、心理卫生分会委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将会员登记表和委员推荐表以电子版及纸质版形式各一式两份,报送科技科。(按照学会章程规定,专业委员会所属委员,必须是黑龙江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不是会员的候选委员,报到时须带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会员证并交纳会费100元/五年;医师会员者请带会员证)。
附件:《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三届精神、心理卫生分会委员的通知》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通知,委员,学会,中西医结合,关于,会员,黑龙江省,推荐,心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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