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5-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6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7]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医院网站(科学研究)进行查询、下载。
请各位仔细阅读《通知》:(1)申报者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在编的教师、研究人员,且为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不得申报。(2)无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排序第几,每人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3)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校、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申报的论文、着作类成果发表时间,研究报告类成果鉴定、验收的时间均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1日。(4)各申报人须提交申报项目所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学科范围、推荐要求、推荐材料详见《通知》。
申请人请于8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一式6份(含原件1份)报送至科技科,《申请书》、附属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联系人: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附件:
1.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3.申报2017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科技科
2017年5月16日
通知,申报,科学研究,社会,人文,推荐,2017年,成果,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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