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选介汇编征稿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1 08:26
来源:
科研发[2018] 64号
关于转发《关于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选介汇编征稿的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根据《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候选人除应具备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学风正派,医德高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取得的研究成果至少有1项应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奖条件):
(一)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三)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渠道
(一)单位推荐:
我校项目由黑龙江省中医药学会推荐,限额1项。
(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三、材料要求
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人选同年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已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三)推荐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doc》
2.《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书.doc》
3.《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着).doc、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doc)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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