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4-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4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5]44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科技处《关于推荐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本次申报条件为:一、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2日后出生);现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超过2年;二、获得过“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资助;三、无超期未结题科研项目;四、近一年内参加过3次以上龙江中医讲坛、中俄生物医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五、项目结题时,能够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者,请于5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电子版及7份纸质材料报送到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推荐名额为4人。
附件:《关于推荐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通知,创新,计划,人才培养,青年,普通本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推荐,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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