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5]63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医院网站(科学研究)查询、下载。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向
1.省研发重大项目。围绕 “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根据在全省征集的1000项产业技术需求,经过认真梳理,结合《中国制造2025》、部省会商工作重点、“黑龙江省‘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顶层设计,编制了省研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省研发软科学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的全省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热点、难点问题,编制了省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申报:
1.牵头单位应为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国家或省级研发机构。
2.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合作,并应签署含经费匹配承诺的合作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要求的研发实力。
4.正在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牵头申请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每个单位限报3项;不受理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预算项目数量、经费及匹配资金
本年度省研发重大项目将择优评出一批项目,作为2016年预算项目备选入库。每项重大项目省拨经费为200万元,强化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促进产学研相结合,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且企业承诺匹配资金额度不低于省拨经费额度。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匹配资金额度不低于省拨经费额度的承诺书。软科学领域项目省拨经费5-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1.登录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Kjpt/)在线申报,即项目负责人在线注册、在线填报申请书及必须上传的相关附件后(不需要查新报告),点击“提交项目”按钮,上传到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签署意见,具有合作单位的第一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到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省科技厅,申报和推荐工作有效,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五、受理时间
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项目的通知》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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