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1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6]14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科技处《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登录医院网站(科学研究)查询、下载。
申报人需认真阅读《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对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及相关规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推荐材料。申报人可于2016年4月9日后与科技科联系获得推荐号和校验码。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网络填报后推荐单位需要审核后才能打印纸质材料,请申报人合理掌握申报时间。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5月6日送到科技处。
附件:《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通知,推荐,科学研究,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2016,关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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