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5-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1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6]45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将《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医院网站(科学研究)进行查询、下载。
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拥有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学科基础良好,近三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发表SCI、EI收录论文数量10篇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以上;有本研究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固定研究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实验室相关人员填写《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辅以佐证材料)报送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晶 电 话:87093437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
科技科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申报 黑龙江省 重点实验室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6年11月1日
通知,黑龙江省,实验室,重点,以上,附件,申报,关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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