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3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7]32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转发《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科学研究”查询下载。
一、申报范围
凡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管理及委托管理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已经结题的均可申请成果鉴定。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在鉴定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二)研究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研究成果附件——专着、论文、文献综述、访谈提纲、数据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每份成果扫描件请单独命名文件夹并注明成果页码)
(四)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申报项目汇总表(请按附件2所提供的实例详细汇总)
三、申报时间:2017年7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只需电子版)报送至科技科(zydeykjk@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联系人:王琳晶 林春盛 0451--87093437
附件: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
2.2017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申报项目汇总表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鉴定办法
4.材料袋封皮
科技科
2017年7月3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 科研成果 鉴定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7年7月3日
通知,教育,教学,成果鉴定,科研,电子版,申报,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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