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4-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基金项目有关立项、结题、经费使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4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7]34号
关于2017年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基金项目有关立项、结题、经费使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科室: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2017年度院内科研基金共有17项申请获得立项资助,名单及课题编号见附件。
为加强院内科研基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助应达到的预期效果,除完成申请书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外,重点和杰青项目需至少在国内高级别期刊发表论文2篇,面上和青年项目需发表1篇,必须标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基金资助”才能结题验收。
原始数据记录需使用统一印制的“科学研究实验记录本”。
项目组需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经费报销时需统一使用公务卡。
附件:1.2017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基金立项名单
2.科学研究实验记录本
科技科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院内科研基金 立项、结题、经费使用 通知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技科 2017年7月24日
通知,科研,基金,大学,项目,黑龙江,使用,附属,医院,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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