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8 09:00
来源: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黑龙江省45名,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开展推荐工作(详见附件1),对未能完成推荐名额或因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导致计划空缺的,将在各高校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教育部对入选的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不足部分由各派出学校提供配套经费给予支持。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选派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
3.选派学校将填写好的《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进人选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于4月15日前报送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4.省高师中心审核资助候选人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反馈选派学校,同时上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5.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志愿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各有关接受学校。
6.接受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7.选派学校应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8.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核实汇总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审核同意后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四、工作要求
1.选派学校要从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的人选参加项目。
2.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他们的访学进展,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各方面困难。
3.加强访问学者回校后的后续培养,吸纳他们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4.选派学校要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后一年内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将书面材料报送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利群 屈新珂
电话:0451-88067680,电子邮箱:hljgspx@126.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主楼227室 ,,邮编:150080
附件1: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进人选一览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注:申报学校必须是国家资助的学校,二院可申报1—2人,周三(4月10号)下班前交人事科
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8号)文件精神,2013年,教育部计划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和录取工作,现将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访问学者申请者,首先必须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指标。然后,在武汉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访问学者无需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材料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直接寄至我中心即可。
三、今年,我中心继续使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http://mis.train.whu.edu.cn)进行项目管理工作。访问学者申请者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推荐指标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分配账号和密码,登录该管理软件,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推荐表》电子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点击
四、访问学者申请者在《推荐表》上填报志愿时,可在武汉中心网站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申请者可填写三个志愿,我们将在申请者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助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建议访问学者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以提高录取率。
五、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若想选择不带星号的导师,可考虑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请直接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按对方要求提交材料,待录取注册后由接受学校将名单报我中心备案即可。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六、访问学者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
七、有关导师联系信息、学校招生简章、入学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
八、武汉中心在收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后,将根据访问学者个人条件和需求,审核确定并上网公布《推荐名单》,公布时间为五月中旬;武汉中心在收到接受学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后,将根据接受学科和导师情况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六月中旬;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我中心将根据访问学者报到情况确定《资助名单》,公布时间为十月下旬。
九、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研修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入校后,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并分别在访学开始、一学期结束、一学年结束时登录“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和《结业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访学期间通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跟踪管理访问学者的研修进展。
十、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情节严重者我们将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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