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
一、选派类别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境外交流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境外交流期限为6-12个月。
二、目的地国家及院校要求
目的地国家及院校主要由申请人个人进行联系。原则上目的地国家应是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目的地院校应是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院校,或所申请的学科在世界排名前50的院校。
三、申报名额
各院部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国际商务、能源化工、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医药卫生等我省经济社会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领域。
五、资助内容
我省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由省教育厅和选派学校按2:1比例共同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执行,具体资助标准在录取后根据目的地国及院校情况确定。
六、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省属高等学校正式员工,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所在学校服务;
2.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和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基础,是所在学科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申请高级研究学者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得过高层次教学或科研奖励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3.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流利进行日常及学术交流,且应符合目的地国及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进行逐一面试。
七、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境研修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3.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境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式五份)。
各单位请于9月10日下班前将上述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附件1: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请去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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