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0 10:35
来源:
科研发〔2020〕37号
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及安排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左侧中缝装订。报送学校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的材料包括:
(1)经各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电子版;《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版)。(2)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省规划办要求,本年度申报课题的负责人规定如下:(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此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要求至少有50%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重点课题评审分资助与不资助两类,在拟立项重点课题中择优资助,资助额度以财政拨款为准。其它重点课题不予资助。
6.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鉴定费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5号)规定,决定从2020年5月21日以后立项的所有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时均需缴纳课题评审鉴定费。收费标准为:省重大课题、省重点课题、专项课题每项收取1000元;备案课题每项收取700元。
7.本年度课题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开展线上免费课题立项指导培训活动,请各单位组织准备申报的人员参加。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0:30(见附件5)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至2020年10月29日下班前,请各科室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春盛 王琳晶 联系电话:87093437
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0年)
2: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3: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限额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0年)
5:关于开展课题立项指导培训活动的说明
其他内容详见大学通知。
科技科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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