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4 09:23
来源:
科研发〔2020〕24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1.申报成果的时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特定时限: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特指从未申报过评奖的作者可申报。
2.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专着、编译着、论文、研究报告。
编译着包括编着、译着、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研究报告分为立项课题(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申报者按照《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入口在省社科联官网左侧评奖管理平台),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
4.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于6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个人版)》
附件:2.《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规则》
附件: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黑社评发〔2020〕1号)
附件:5.《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黑社评发〔2020〕2号)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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