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7 12:00
来源:
科研发〔2020〕22号
关于转发《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现将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提名,名额不限。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着)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其他要求详细内容详见大学通知。
三、工作程序
2020年6月1日前,请各科室申报人员将《2020年教育部奖预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6月1日后统一下发“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荐号和登陆口令,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大学通知。
联系人:林春盛 王琳晶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附件:
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2020年教育部奖预申报表
3.大学通知
科技科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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