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4 16:17
来源:
科研发〔2020〕10号
关于转发《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大学关于《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各事项,并注意以下几点:
1.补充申报除以下特别说明的内容外,均按2019年底发布的提前申报通知要求申报。汇总表信息要准确、规范,其中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填报附件3的汇总表,专项课题填报附件6的汇总表。
2.本次补充申报原则上仅受理国家重大和国家重点课题、专项课题这两类课题的申报。
3.国家重大课题和国家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大课题指南》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
4.专项课题是指“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请选择“其他类别”申请书,课题类别选择申请书中的第五类“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
5.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zydeykjk@126.com。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申报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申报人员先与科技科电话(87093437)沟通,预约交材料的时间,以防止人员聚集。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含: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3.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4.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6.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7.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1号)
科技科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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