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要闻】我院开展2019年度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治疗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9-17 12:03
来源:
我院开展2019年度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和
城乡居民医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治疗鉴定工作
为减轻哈市参保患者因诊治特殊慢性病所引起的经济负担,满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患有特殊慢性疾病参加门诊就医需求,我院于9月17日开展2019年度开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治疗鉴定工作,为哈市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地健康保障服务。
在评审现场,专家们详细询问病情,仔细审查住院病历、检验报告单及其他申报材料,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居民进行现场认定,对申报慢性病资料不全的进行耐心解释,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据悉,本年度慢性病鉴定工作时间9月17日至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鉴定时间为9月17日至20日;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鉴定时间为9月21日—24日。参保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在申请慢性病鉴定范围内,望广大有需求的患者不要错过申报鉴定时间。
摄影/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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