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中草药产业”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0 08:29
来源:
科研发〔2019〕35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中草药产业”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中草药产业”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协同创新岗10个,推广岗9个(含示范园和推广站)。
二、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条件
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分别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岗位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57周岁以下,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活跃的学术与技术战略发展思维及较强的创新能力。
2、生产一线经验丰富,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中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的中青年人才优先考虑;
3、单位支持力度大,能够为体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条件。
(二)推广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55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推广部门从事该领域研究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并取得突出成绩;
2、热爱推广工作和“三农”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经常在一线开展技术指导;
3、从事推广专业与综合技术示范园(基地)主要产业技术相一致,原则上推广专家不在体系中交叉任职。
三、专家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由专家本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黑龙江省中草药产业协同创新与推广体系组织机构设置表”中相关协同创新岗位和技术推广服务站向所在单位提出具体岗位的申请,并填写专家申报表(附件2)。
四、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7月9日前将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其他详情见附件通知。
附件1: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中草药产业”架构设置表
附件2:体系专家申报表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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