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2 08:34
来源:
科研发[2018] 62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年度要求2015年所有立项的校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必须结题,否则按照自动撤销处理;2016年度立项的校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若完成研究工作,可申报结题。结题办法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材料:
1.任务书
2.开题报告
3.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内容包括:立题目的与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研究成果、结论及其价值等。
4.成果:着作、论文、教材、电子音像材料等。其中,以论文为主要研究成果申请结题的项目,应提供至少一篇公开发表成果及一篇在《中医药高教研究》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或者至少两篇在《中医药高教研究》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
要求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
5.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
6.结题汇总表
上述材料1—4需提供原件各一份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顺序1—4(验收书不需要装订在内);同时需提供上述全部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书
附件3:材料袋封皮
附件4:研究报告(空白模板)
附件5:结题汇总表
附件6: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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