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16-04-13 09:11
来源: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规范
为确保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发布的安全,提高发稿质量,结合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自采新闻发布工作规范
1、接到上级及各部门采访通知后,根据需要确定文字和摄影记者(宣传部科员)。记者要进行深入采访,保证所提供微信推送新闻稿件真实准确。
2、记者将自己撰写的稿件和拟用图片发送给责任编辑(自采新闻由副部长担任责任编辑)进行一审。
3、一审结束后,由责任编辑(副部长)将修改后的稿件发至部长处进行二审。
4、二审结束后,记者将最终修改的稿件和确定采用的新闻图片返至微信编辑处进行发布。
5、时限要求:记者应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件的前期撰写和新闻图片的初选及相关处理等前期工作工作。一审、二审时间原则上要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二、各科室供稿发布工作规范
1、各科室拟发布于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新闻及通知等稿件推送,必须先经本科室的领导审核,经检查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报送院宣传部。所有来稿必须在文章最后依次注明报送科室、作者姓名、审核领导姓名。对无署名的稿件不予发布。各报送科室对稿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
2、记者在接收到各科室上报的图文素材后,对微信图文推送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将初编推送发送至副部长处进行一审。
3、一审结束后,由副部长将修改后的微信推送发至部长处进行二审。
4、二审结束后,记者将最终确定的微信推送进行发布。
三、归档、整理工作规范
记者统一归档保存。
四、微信推送发布工作纪律和要求
微信推送发布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不得违反新闻宣传纪律。
宣传统战部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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