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23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8] 28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现开始征集2018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本年度的校基金项目设计是在原有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及新药临床前研究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了新增。为进一步提升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能力,为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奠定基础,增设杰青培育基金项目;为实现省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中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建设目标,增设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面上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资助对象:校内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年龄在35岁(1983年1月1日)以下。任职期间已获得过校科研基金、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做为申请者申报面上基金。
2.资助研究领域:
自然科学领域:
(1)中医基础理论研究;(2)中药学基础及应用研究;(3)中医临床研究;(4)中医诊疗技术的基础研究。(5)其他与中医药有关的自然科学研究。
人文社科管理领域:
(1)哲学、医学与哲学研究;(2)医学心理学;(3)职业道德与医学伦理学研究;(4)医药卫生管理;(5)医药经贸与卫生经济研究;(6)其他与中医药有关的人文科学研究。
3.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总额度为80万元,资助总数量40项,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平均每项资助2.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平均每项0.5万元。
4.资助条件:所申报的项目应是申请人所从事专业直接相关,并未获得各类基金资助。
5.研究周期:面上项目的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二)杰青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资助对象:本校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能力的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岁(1978年1月1日)以下,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2.资助研究领域:中医学、中药学及中西医结合等领域。
3.资助条件:(1)所申报的项目应与其现所从事专业直接相关,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且未获资助;(2)近五年取得了突出科研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对今后的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整体构想。(3)经过三年的研究提高,能够预见取得丰硕成果和较大成就,为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奠定坚实基础。
4.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总额度为100万元,项目数为5项,平均每项20万元。
5.研究周期:杰青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三年。
(三)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资助对象:本校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年龄在35岁(1983年1月1日)以下(在研校科研基金、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做为申请者申报博士创新基金)。
2.资助研究领域:藏象理论;病因病机,中医证候,治则治法,经典方剂的减毒配伍、方证相关,中医药治疗优势疾病的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理论与临床基础,中医药研究的创新技术与方法,中药资源,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与制剂,中药药性,中药药效物质、体内过程及调控机制、中药药理作用及机制,中药毒性、毒理与毒-效相关性,民族医药等。
3.资助条件:(1)所申报的项目应是申请者直接从事的研究领域并未获得各类基金资助;(2)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的设计可为进一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供可行性支撑。
4.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总额度为100万元,项目数为10项,平均每项资助10万元。
5.研究周期: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不超过3年。
(四)新药临床前研究基金申报条件及要求
新药临床前研究基金鼓励联合攻关,提倡基础、临床及药学研究人员的联合申报。
1.资助对象:本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年龄在57周岁(1961年1月1日)以下(有在研校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资助研究领域:治疗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等常见、多发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
3.资助条件:(1)所开发新药应有临床有效性数据支持;(2)申请人具备新药研发能力,且已有相当的工作基础,经过三年研究能达到申报新药临床研究批件的要求。
4.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总额度为180万元,项目数为6项,平均每项资助30万元。
5.研究周期:新药研究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五)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资助对象:根据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围绕中药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群建设的需要,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资源为核心,整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及其优质科研与人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建设一流的公共科研平台。平台负责人应为校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年龄在55岁(1963年1月1日)以下。
2.资助研究领域:中药创新药物及资源可持续发展研究方向、中医临床优势病种研究方向、中药药性与方剂配伍理论研究方向、非药物疗法传承与创新研究方向。
3.资助额度及项目数量:资助总额度为400万元,资助总数量5-10项,具体资助数量及额度根据申报项目数量、领域分布及成熟度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确定。
4.资助条件:能够整合相关资源,组建公共科研平台,提升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研发大健康产业相关的中医中药新技术、新方法及新产品,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平台软硬件设施和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
5.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二、申报截止时间
本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定于8月20日11:00前,请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需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注意项目类别:面上、杰青、博士、新药、平台)。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七份,上报申请书的同时报送word文档编辑的电子版。
五、验收
1.面上基金项目完成下列指标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1)发表专业核心期刊论文4篇,必须标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2)获得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项目资助。
2.杰青培育基金项目完成下列指标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第一作者发表SCI源论文影响因子单篇5以上文章2篇或合计影响因子15以上,必须标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3.博士创新基金项目完成下列指标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1)在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发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必须标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
4.新药临床前研究基金完成下列指标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1)能够形成符合新药申报要求的临床前研究资料;
(2)获得省或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相应的项目资助;或寻找合作企业,联合攻关,以企业资金到学校账户为准。获资助额度应超过学校原资助的额度。
5.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完成下列指标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1)完成平台的整合组建,建立完善的开放管理制度。
(2)获得国家级项目2-3项,获得各类科研经费及企业投入300-500万元。
(3)发表SCI源文章10-20篇。
(4)获得省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3项。
(5)申报发明专利5-10项。
6.不能按时通过验收者,取消3年内(从规定的应结题日期计)申报限项的政府各级各类计划项目资格。
附件1:校基金申请书表格
附件2:校基金杰青培育基金申请书
附件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技创新研究平台立项申报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参与外单位申报科技部项目声明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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